“9.9樱花汇”营销模式及条件和权益
商场和超市设立专厅销售模式: 本模式由总公司直接和商场合作销售与通过经销商与商场合作销售两类:
总公司直接和商场及超市合作销售
1.商场在目标的楼层提供200平方左右的面积,形成固定区域,由杭州玛雅日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统一设计及提供形象道具,货架由商场提供;
2.商场提供营业员及区域收银专柜;本专区所有商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不参加任何方式的折扣及商场活动;
3.所有商品按不含税70%折扣提货,运费由杭州玛雅日用品有限公司承担;
4.杭州玛雅日用品有限公司提供员工培训及终端广告推广;
5.免费提供一定比率的广告宣传册;
6.每款商品必须大于最小起订量的整体包装采购;
(本销售模式只限于浙江及上海地区商场,对全国性超市只负责送进该集团总部的统配仓)
通过经销商与商场及超市合作销售
1.商场在目标的楼层提供200平方左右的面积,形成固定区域,由杭州玛雅日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统一设计,由经销商承担形象道具及货架;在目标商场租赁场地或提供商场扣点经营;
2.经销商配备销售人员,商场提供收银员;本专区所有商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不参加任何方式的折扣及商场活动;
3.经销商对所有商品按未税70%折扣提货,运费由经销商提供承担;建议提供商场10%的扣点,或按年支付场地使用费;
4.杭州玛雅日用品有限公司提供员工培训及终端广告推广;
5.每款商品必须大于最小起定量的整体包装采购;
6.经销商需向总公司提供1万元的品牌使用费及通道费,并每年交纳总公司3千元的服务费;无论经销商下属多少专卖店,费用恒定,但不享受区域保护;
7.经销商享受年销售超额返利;
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
1.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持续经营;
2.店址选定在人流比较集中区域,需经总公司审核;
3. 经销商对所有商品按未税70%折扣提货;运费由经销商提供承担;
4. 杭州玛雅日用品有限公司提供员工培训及终端广告推广;
5.每款商品必须大予最小起定量的整体包装采购;
6.经销商需向总公司提供1万元的品牌使用费及通道费;并每年交纳3千元总公司的服务费;无论经销商下属多少专卖店,费用恒定;但不享受区域保护;
7.经销商享受年销售超额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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